跟著市民對生活質量 、生存環境要求的提高 ,本來道路兩邊或橫穿馬路 、密密麻麻交錯在一起的弱電線路形成的"蜘蛛網" ,不再是城市的現代"標誌" ,反而有礙城市觀瞻形象 ,還伴生著諸多安全隱患 。市民急盼政府可以將暴露在外的電線電纜進行收拾 ,將之入地敷設 ,既能維護電纜 ,又能削減事端的發作 ,何樂而不為呢 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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露天電線帶來的危害使得電纜入地備受重視 ,得到了大多數國家的認可和支撐 ,尤其是城市化進程較快的國家更是鍾情於電纜入地 ,既能美化城市景象 ,提高城市知名度 ,又能降低電線受外部損害幾率 ,削減意外丟失 ,可謂一箭雙雕 。下麵咱們就來說說 ,多條電纜同溝敷設或彼此穿插時 ,電纜外皮間的距離應契合哪些要求?
1.電力電纜彼此間或與操控電纜間的最小淨距10kV及以下為0.1m ,10kV以上為0.25m ;不同部分使用的電纜(包含通訊電纜)彼此間為0.5m ,如用電纜隔板離隔時 ,可降為0.1m ,穿進管中不作規定 。
2.電纜彼此穿插時的最小淨距為0.5m 。電纜在穿插點前後1m範圍內 ,如用隔板離隔時 ,上述距離可降為0.25m ,穿進管內時不作規定 。
3.電纜平行或穿插時要堅持必定距離是考慮以下幾個原因 :
檢驗電纜時 ,若鄰近電纜距離太近輕易形成機械外傷 。為了避免電纜在運轉時發作毛病而將鄰近電纜燒壞 ,因而電纜間應堅持適當的距離 ;電纜間距離太近不輕易散熱 ,因而影響電纜的載流量 ;若電纜彼此靠近或穿插不能堅持必定距離而彼此接觸時 ,則輕易發作"交流電蝕" 。
電纜溝中敷設的電纜一旦發作毛病 ,不僅對城市用電形成直接影響 ,一起也可能使繼電維護或操控回路失效 ,形成事端擴大乃至損壞主設備 ,長期不能恢複生產 。因而電纜認為有必要加強對電纜溝施工的辦理 ,維護電纜溝內電纜不受損害 ,對發電廠和變電站的安全運轉有著非常重要的含義 ,並保障城市用電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,為城市經濟的快速發展供給一個堅實的根底 。